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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专访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2843期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是法治中国建设发源地和重要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创造性作出“八八战略”重大决策,亲自部署开展法治浙江建设,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探索。

  

图为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接受法治日报社社长邵炳芳一行专访,介绍法治浙江建设新进展。


图为法治日报社社长邵炳芳向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介绍《法治日报》新变化。


这些年来,浙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定不移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提炼新经验、推进新实践,受到了广泛关注。《法治日报》采访组近日专程赴浙,采访了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



采访组:中央最近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您对此有何认识与体会?


袁家军: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后不久,中央就高规格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新的全面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决心和担当。
  

习近平法治思想,凝结着我国近代以来百余年无数仁人志士的艰辛探索,凝结着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功实践,极大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21世纪的伟大飞跃,是新发展阶段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中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认为,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一是历史开创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第一次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系统阐述,向全世界贡献了法治建设的“中国方案”。
  

二是科学真理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刻认识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规律的基础上,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理念创新、法治理论创新、法治制度创新,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
  

三是理论完备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涵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原则、方法、路径、举措、任务,体系严整、逻辑缜密、思想深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实践引领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孕育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法治实践包括法治浙江实践中萌发,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凝练升华,必将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采访组: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这些年浙江省委在法治浙江建设中是如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


袁家军:


2006年,在习近平同志的主持和提议下,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探索。这些年来,浙江省委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循序渐进,在法治建设中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纵观15年的发展历程,法治浙江建设总体上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八八战略”部署法治浙江建设到谋划实施法治浙江建设,明确了法治浙江建设在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
  

习近平同志到浙江工作后,一直非常重视法治建设。2006年4月,省委召开十一届十次全会,习近平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就法治浙江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从此,法治浙江与“八八战略”、平安浙江、文化大省、生态省建设以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起,共同构成了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
  

第二个阶段,从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明确了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浙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第三个阶段,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到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努力打造法治中国的“重要窗口”。


采访组:这些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和重要经验?


袁家军:


这些年来,浙江始终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法治道路砥砺前行,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积累了丰富的法治建设经验。
  

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探索加强党对法治浙江建设领导的方法路径,率先建立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率先构建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二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探索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浙江、民营经济、环境治理、地方金融等地方创制性立法。
  

三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探索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建设法治政府,率先开展“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率先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9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可办”。
  

四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率先将20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统一纳入综合执法,努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行政执法体系。
  

五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地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建立全国首家移动微法院宁波移动微法院,率先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使浙江成为2019年全国唯一诉讼案件出现负增长的省份。
  

六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率先探索“三治”融合、余村经验、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做法,建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打造“基层治理四平台”,创新推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管理方式。
  

七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探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建好用好“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率先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创新推出“531X”社会信用体系,努力形成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
  

回顾这些年来的法治浙江建设实践,我们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法治是“中国之治”“中国方案”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
  

三、法治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四、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让人民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采访组:今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的发展阶段,浙江省委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有何新思路、新谋划、新部署?


袁家军:


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将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依托改革赋能、制度赋能、治理赋能、数字赋能,创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提升党的领导法治化、权力运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将“十一个坚持”转化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具体实践,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努力打造法治中国的“重要窗口”。
  

一要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为法治建设提供最根本保证。
  

落实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全面推进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入法入规入章程。完善政绩考核制度,把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加强法治建设问责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的衔接联动。加强重大决策法治化改革,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加强重大政策调整的公开听证。
  

二要推进权力运行法治化,落实法治建设价值追求。
  

以“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撬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综合执法体系。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运行体系,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加强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全面落实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提高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要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动力。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有机衔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制度壁垒。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度,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许可事项行为,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畅通双循环,构建新格局。全面落实“按标监管、随机抽查”的一次到位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化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建设守信践诺政府,着力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四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县级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分层过滤、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推动全省信访量、万人成讼率实现逐年下降。纵深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加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率先构建依法治网新体系,加强网络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新体制,创新完善涉网新型犯罪防范打击机制,努力把浙江省建设成为互联网依法治理的首善之区。

来源:法治日报(采访组成员:邵炳芳 陈建国 陈东升 王春 摄影:周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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